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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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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

时间:2021-06-25来源:阅读:()

红一方面军连续取得三次反“围剿”的胜利,使赣南闽西根据地得到巩固和发展。与此同时,鄂豫皖、湘鄂西、湘赣、湘鄂赣等根据地也都发展到相当规模。中共中央决定以赣南闽西根据地为依托,建立苏维埃中央政府。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同国民党政权性质根本不同的工农民主专政的新型政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

中共中央按照共产国际的意见,早就要建立全国性的政权。共产国际认为,建立苏维埃中央政府,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议事日程上最主要的一项任务。1930年2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召集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的第六十八号通告。5月下旬,在上海秘密召开的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上,成立了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中央准备委员会临时常务委员会。9月中旬,在上海召开的苏维埃代表大会中央准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成立中央准备委员会,并选举产生了常务委员会。这次会议讨论决定了第一次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条例,以及准备提交大会的宪法大纲、劳动法、土地法令、经济政策和关于红军问题决议案等草案。鉴于召开第一次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的准备工作尚未就绪,这次会议决定:原定1930年11月7日在上海召开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推迟至1930年12月11日广州起义三周年纪念日召开,开会地点移至红一方面军活动的江西苏区。这时,在中央实际主持工作的李立三认为,苏维埃中央政府应当设在武汉,至少也要设在长沙、南昌等中心城市。李立三“左”倾冒险错误被纠正后,成立中央政府的准备工作继续进行。由于国民党军队对中央根据地连续发动军事“围剿”,致使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一再延期举行。

1931年2月,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由毛泽东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并报告共产国际,得到批准。5月9日,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目前政治形势及中共党的紧急任务决议案》,提出“建立苏维埃中央临时政府与各区政府来对抗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与实施苏维埃政府的一切法令”,是“苏区最迫切的任务”,并规定筹备工作由苏区中央局负责。6月1日,苏区中央局发表《为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宣言》,宣布在8月1日召开大会,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不久,因国民党军队发动第三次“围剿”,苏区中央局于6月下旬决定大会改在11月7日召开。

11月7日至20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叶坪村举行。来自闽西、赣东北、湘赣、湘鄂西、琼崖、中央等根据地,红军部队,以及在国民党统治区的全国总工会、全国海员总工会的610名代表出席了大会。毛泽东代表苏区中央局向大会作《政治问题报告》。大会通过根据临时中央有关宪法大纲的来电原则制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以及临时中央提供大会讨论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关于经济政策的决定》等法律文件。大会选出63人组成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宣告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

大会通过的宪法大纲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这个专政的目的,是在消灭一切封建残余,赶走帝国主义列强在华的势力,统一中国,有系统的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进行国家的经济建设,提高无产阶级的团结力与觉悟程度,团结广大的贫农群众在它的周围,以转变到无产阶级的专政。”宪法大纲规定:苏维埃全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民众的。在苏维埃政权领域内的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民众和他们的家属,不分男女民族和宗教信仰,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宪法大纲还规定不承认帝国主义在华的政治上、经济上的一切特权,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帝国主义在华的一切财产收归国有等。苏维埃政权的最高权力机关为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在大会闭会期间,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政权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之下组织人民委员会,处理日常政务,并发布一切法令和决议案。

根据宪法大纲的规定,11月27日,中央执行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一直没有到中央根据地任职)为副主席。会议还选举毛泽东任人民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任副主席,决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设在江西瑞金。

这时,各根据地仍处于被分割的状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对各根据地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加强中枢指挥的作用,在政治上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这对于鼓舞革命群众的斗志,推动革命斗争的进程,有着积极的作用。然而临时中央根据共产国际的指示,急于要求“把几个分离的苏区打成一片”,“联系成整个的苏区”,夺取中心城市,以为苏维埃在全国的胜利似乎就在眼前。这种估计是不切实际的。另外,苏维埃代表大会所通过的宪法大纲、土地法令、劳动法和关于经济政策的决定等文件,虽然为临时中央政府、各根据地政府的立法和制定施政方针确立了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但它们或是根据六届四中全会后的中央政治局指示制定的,或是由中央政治局和共产国际远东局共同起草并提交大会的。在这些文件中,正确地肯定了工农大众享有各项政治、经济权利,但在中间派别问题和土地、劳动、税收等问题上,规定了许多过左的政策,这对于根据地的发展是有害无益的。红军的建设和作战原则的基本形成

随着红军反“围剿”斗争的胜利和红军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战争形式由以游击战为主向以运动战为主的战略转变,为适应革命战争发展的需要,红军普遍加强了各方面的建设。

首先,建立全军和各根据地的领导机关,实现了初步的统一领导和指挥。1931年11月2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发布通令,成立以朱德为主席,王稼祥、彭德怀为副主席的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中革军委)。中革军委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的红军,特别是中央红军。并建立以叶剑英为总参谋长的总参谋部,王稼祥兼主任的总政治部,范树德为部长的总经理部。在此前后,湘鄂西、鄂豫皖、湘赣、湘鄂赣、赣东北等根据地,也都分别进行了建立或改组军委,建立或加强参谋部(指挥部)、政治部、经理部的工作。红军实现了以战略区或独立战区为单位的统一指挥。这期间,中共中央、中革军委和各区党委、军委,分别颁布一系列条例、条令,初步统一了红军的编制,加强了红军的相对的正规化建设。

第二,加强红军中党组织的建设,建立战时政治工作,保证党对红军的绝对领导,为红军战胜敌人提供思想政治保证。苏区中央局、中革军委总政治部和各区党委、军委政治部,特别强调加强党内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并巩固党在红军中的领导地位。各根据地红军依靠各级政治机关、政治工作干部和军事干部,依靠各级党组织、共青团、士兵会,依靠广大党员、团员和士兵骨干,依靠地方党政部门和群众革命组织,全面开展战时政治工作。通过强有力的政治动员和细致的思想工作,激发广大指战员和根据地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和战斗热忱,巩固和提高部队的战斗力,动员、组织人民群众支援和参加战争,从而保证了红军在敌强我弱的条件下反“围剿”斗争的胜利。

第三,不断加强红军后勤建设,做好部队供应,为红军战胜敌人提供物质保证。各根据地内逐步健全后勤组织机构,并建立了后方基地。由于有了后方基地,红军可以储备军用物资、安置和救治伤病员、训练与改造战俘等,可以初步改变单纯依靠打土豪和完全取之于敌的供应方式,从而使红军的后勤供应得到一定的改善和提高。

第四,加强地方武装建设,充分发挥地方武装在革命战争中的作用。地方武装是党领导的整个人民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红军战争特别是在反“围剿”斗争中,党领导的主力红军、地方部队与群众武装相互依存,密切配合,形成三结合的人民武装力量体制,在打破国民党军队的军事“围剿”中发挥了巨大威力。

第五,创办各类红军学校,加强军政训练。组织对红军干部、战士的教育是一项重要工作。红军每个纵队都设立青年士兵学校。学校的政治部负责编写识字课本,每个连队设有识字组,连队的文书任教员,组织互教互学。在根据地内,先后创办了中央军事政治学校(后改为中国工农红军学校,简称红校)以及各类专业学校,让尽可能多的红军干部、战士进学校学习,或利用战斗间隙进行军事政治训练,以积极培养军事人才,努力提高部队素质。红军各类学校全盛时期,在校学员最多时达6000余人。

在红军反“围剿”期间,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逐步认识到“围剿”和反“围剿”斗争不断反复的规律,及时实行由以游击战为主向以运动战为主的转变,并实行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原则。红军反“围剿”的胜利,是人民战争战略战术思想的胜利。这种战略战术思想,是在总结中国革命战争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地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早在井冈山时期的1928年5月,适应当时情况的带着朴素性质的游击战争基本原则即“十六字诀”就已经提了出来。1930年10月红一方面军进行第一次反“围剿”时,又提出“诱敌深入”的方针,并在实际作战中应用成功。到战胜国民党军队的第三次“围剿”时,红军作战的基本原则就基本形成了。毛泽东、朱德等在领导红一方面军进行三次反“围剿”作战的过程中形成的战略战术思想,是这一时期红军战略战术思想的集中体现。鄂豫皖、湘鄂西及其他根据地的红军,也从实际出发,采取适合自己情况的作战原则。它们对红军战略战术思想的形成,都作出了重大贡献。

红军作战的基本原则,是根据中国革命战争的特点和规律制定出来的。其中特别重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反“围剿”为主要形式,依托根据地作战。从红军诞生开始,国民党反动政府就不容许它存在,派出军队一次又一次地进行“围剿”。代表两个相互对立阶级的军队之间势不两立的这种状况,决定了中国内战以国民党军队的“围剿”和红军的反“围剿”为主要形式。在这种特点下,红军只有也必须紧紧地依托自己的战略基地即根据地的有利的群众条件和地形条件,在根据地人民的支持和援助下,才能打破强大敌人的“围剿”,才能求得保存和发展自己的力量。依托根据地有利条件进行反“围剿”作战,是红军作战的基本原则,也是红军夺取胜利的一条重要经验。着眼于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是红军作战的基本指导思想。

(二)实行战略退却,诱敌深入。国民党军队对红军的“围剿”,总是以数倍乃至十倍以上的绝对优势兵力,寻找红军决战。在强大敌人的进攻面前,红军必须避免不利的决战,必须避开敌之进攻锐气,实行战略退却,采取诱敌深入的方针,把强大的敌军诱入根据地,使之在红军和地方武装的不断袭扰下,变成瞎子聋子,变得疲惫不堪,并且分散了兵力,由优势转化为局部的劣势。然后红军再以主力实施反攻,速战速决,将敌各个击破。诱敌深入是红军充分利用有利条件,依靠根据地党政军民整体力量,反对国民党军队大规模进攻并且夺取胜利的基本作战方针。

(三)集中兵力实行运动战、速决战、歼灭战。红军因为兵力和火力的绝对劣势,不可能与强大的敌人实施阵地战、攻坚战,更不能分散扰敌,处处设防,而必须相对集中自己的兵力,造成战斗上的优势兵力,在长的战线、大的战区上实行战役战斗上的外线速决进攻战,将局部劣势之敌歼灭于运动中。红军兵力的弱小,还表现在一个根据地内只有一支部队。在这种特点下,必须力求速战速决,以避免陷入多路敌军的包围之中,并便于自己连续再战。红军的武器装备取决于战场缴获,人员的一部分来自俘虏兵。在这种情况下,红军必须坚持歼灭战原则,力求俘虏当面之敌的大部人员和缴获全部武器装备,以补充自己。而对于强大的国民党军队来说,击溃它意义不大,而只有将它一部一部地歼灭,才能造成它士气的沮丧,兵力的削弱。

(四)不失时机地实施进攻,扩大战果或将敌之“围剿”打破于计划实施之前。红军总的战略态势是防御,但不应当排除有利条件下的进攻作战。在敌之“围剿”被打破后,敌军通常是转为暂时的战略守势。在这种有利的条件下,红军应当以主力连续再战,向退守在根据地周围的孤立无援的敌军实施进攻,以扩大战果,巩固和发展根据地。有利条件下的进攻作战,是红军力求战略主动的重要表现,也是争取胜利的重要一着。

毛泽东等关于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思想,解决了红军如何以劣势兵力和落后装备,去战胜强大敌人的问题,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军事学说的杰出贡献。

 注:

 [1]党的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在农村革命根据地建立中央局。当时,毛泽东、朱德领导下的赣南、闽西根据地,是全国各根据地中力量最强的。中共中央决定将苏区中央局和苏维埃中央政府设在赣南根据地。此后人们把红一方面军所控制的赣南、闽西根据地称为中央根据地或中央苏区。

[2]“AB团”是1926年冬北伐军攻克南昌后,蒋介石指使陈果夫授意段锡朋、程天放等人在南昌成立的反革命组织。“AB”是英文Anti-Bolshevik(反布尔什维克)的缩写。其目的是反对共产党,夺取江西省领导权。1927年4月2日共产党领导南昌的群众给予严重打击,该反革命组织即行解体。

 [3]“社会民主党”在中国从未建立过。1931年初,在闽西纪念李卜克内西、卢森堡、列宁的大会上,有战士误喊“社会民主党万岁”等口号,造成了在闽西有反革命组织“社会民主党”存在的说法和不良后果。

 [4]李文林(1900-1932),江西吉水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参加南昌起义。曾任中共赣西南特委常委兼军委书记、中共江西省行动委员会书记等职。1932年5月被错杀,后得到平反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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